
弘扬中华传统,成就文化强国
翰墨展示芳华,青春共绘复兴
依托国家重大项目举办,项目由教育部作为召集单位,十一个部委(单位)联席统筹。本赛事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为目的,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,推动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。
“少年中华墨”以传播中华文化、沟通世界文明为活动主题,围绕“中华思想文化术语”及相关中华传统文化等核心内容,设置不同赛项,活动已成功举办六届。


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
主办单位:
承办单位:
学术支持单位:
新华网、人民网、环球网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、央视频、中国日报、中国教育频道、光明日报、国际在线、抖音、哔哩哔哩、快手参与对象:
国内及海外儿童、青少年
A组(3岁-学龄前儿童)
B组(小学1-3年级学生)
C组(小学4-6年级学生)
E组(高中生)
(一)书法类:
软笔书法(楷书、隶书、行书、草书、篆书)、硬笔书法均可。
作品规格:
①软笔书法书写不少于 4 个字。
②硬笔书法书写不少于 25 个字。
③篆书、草书要附释文。
(二)绘画类:
中国山水画、中国人物画、中国花鸟画、素描、速写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动漫画、数字美术均可。
作品选题从“中华思想文化术语库”中选择一条术语,用书法或者绘画的形式呈现中华思想文化的风采。
其他要求:
(1)书画作品鼓励原创,严禁代笔,作品需呈现出作者手写姓名、年龄(作品拍照后电子添加姓名年龄不予通过);
(2)报名作品请上传高清照片 jpg 或 png 格式,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B。图片只允许尺寸裁剪,不允许有任何画面调整、滤镜、水印;
(3)作品拍摄保持正面完整、清晰、无遮挡和反光;
(4)在国内和国际书法、绘画比赛中获奖作品不予参赛;
(5)作品电子版权默认同意组委会公益无偿调用。
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标准,以质论奖。活动组委会将邀请包括书画、传统文化、文学、艺术、新闻传播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。按照以专家评审为主的方式评定奖项。
(一)学生奖项设置
大赛组委会向积极组织参与大赛的组织、单位颁发“优秀组织单位”电子荣誉证书。(三)指导教师奖项设置
大赛组委会特设优秀指导教师奖,并颁发电子荣誉证书。

获奖选手获得电子证书及奖牌,如需实体证书及奖牌需缴纳90元/套(包含一本证书,一个奖牌)工本费。
1、本次书画展评活动参与作品版权归属大赛组委会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大赛组委会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(包括展出,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,如网站、海报、出版物等)。大赛组委会保留为公益活动筹集资金时对于作品的使用权(包括慈善拍卖)。 2、参选作品不得有抄袭或代笔行为,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。参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专利权等纠纷,大赛组委会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如经主办方发现或经人检举,参选作品为他人代劳或违反本活动相关规定,且有具体事实者,将追回奖项证书。
活动主办方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